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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高地方政府改革創新的自主性,要合理劃定上下級政府的權力邊界,增大地方政府改革創新的空間。
  任何創新都有風險,既不能讓官員承擔無限責任,也不能讓官員不負責任,權力和責任要對等。
  ——— 俞可平
  “政府創新首先是一種行政改革,是公共權力部門為增進公共利益進行的創造性改革。”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在昨日的演講中說,政府創新不僅直接關係到行政效率和執政能力,也從根本上關係到經濟發展、政治民主和社會穩定。
  他表示,提高地方政府改革創新的自主性,要合理劃定上下級政府的權力邊界,增大地方政府改革創新的空間。同時,為各級政府的創新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持,給創新者以人力物力財力的保證,形成有效的激勵制度。
  我國政府創新阻力困難很多
  “坦率地說,我國的政府創新依然存在著許多的阻力和困難。”俞可平說,要進一步完善政府治理的制度,重點是增強制度設計的科學性、協調性和可持續性。
  他認為,改革開放以來,已經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治理體系,但一些必要的治理制度還缺失,不少制度設計不夠科學,政出多門、制度打架,特別是人走政息、制度不持續的情況普遍存在。
  創新中官員權力和責任須對等
  “任何創新都有風險,要支持敢於創新的政府,完善和強化領導幹部的責任心。”俞可平說,既不能讓官員承擔無限責任,也不能讓官員不負責任,權力和責任要對等。不允許存在只有權力而不負責任的特殊群體。
  他還建議,要善於總結各級地方政府的改革創新經驗,及時將成熟的改革政策上升為制度和法規。  (原標題:政府創新要防“人走政息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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